本报讯 昨日上午,我省举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自然年度内可提取一年物业费
在办理时限上,一个自然年度内,缴存人任何一个月申请提取,都可以提取一年的物业费。在办理渠道上,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缴存人可自行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足不出户在线提交申请;也可前往我省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凡是能通过联网共享政务数据获取的,可实行“零材料”办理,无需缴存人手动提交。
该局还将业务的审核要点转化为智能审批模型,实现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智能快办”,在大多数情形下,群众提交了业务以后,提取资金很快就能到账。
家庭每年提取不超过1万元
物业费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物业费月收费标准(含公摊水电费等)×12个月”来计算,且家庭每年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0元。物业收费低于2元/㎡的,统一按2元/㎡核定;物业收费在2元/㎡-4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系统核查到的该小区实际收费标准核定;物业收费高于4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按4元/㎡核定。受最高提取额度限制,缴存人及其配偶一年可以提取的额度不超过10000元。
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也可办理
本次物业费提取政策,优化了原有的“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条件。新政规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申请提取物业费后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需大于该笔贷款3个月的计划还款额之和。
举个例子,李某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该笔贷款月还款额为3000元,那么李某及其配偶的账户余额合计需留足9000元。假设李某及其配偶的账户余额之和为11000元,那么超过9000元的部分可申请提取用于支付物业费,即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
每名缴存人每年只能办理一次
在提取频次上,政策明确每名缴存人每年只能办理一次物业费提取业务,可结合自身物业费缴费周期、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统筹安排申请时间。针对缴存人家庭名下持有多套住房的情况,实行“一户一套”提取规则,只能选取一套自住住房提交提取申请。记者 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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