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97,证券简称:江苏华辰;转债代码:113695,债券简称:华辰转债)于2026年7月4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与宁夏天普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达人民币2.214亿元。
合同基本情况
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主要涉及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设备。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交易对方概况
宁夏天普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合同的交易对手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瀚海街26号 |
| 法定代表人 | 于利伟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电池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与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等 |
公告指出,合同对方与江苏华辰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江苏华辰表示,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风险提示
尽管合同条款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且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公司仍提示,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强调,本次披露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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