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睿见资本论
6月17日,苑东生物公告,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务机关拟认定西藏润禾在2017年度至2021年度取得上游服务商虚开及作废发票,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7.91万元,拟处以罚款428.96万元,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认定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资金回流情况,虚开发票系上游服务商行为,无证据表明西藏润禾主动参与虚开。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西藏润禾已就上述应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预提,预计不影响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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