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生物”)发布《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宣布拟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4.91万股股份进行注销,此举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告,公司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并依法通知债权人行使相关权利。
回购及审议背景
公告显示,嘉必优生物曾于2024年8月27日、2025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两期股份回购方案,均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上述两期回购方案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2026年1月27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194.91万股(1,949,117股),该部分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此后,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将上述194.91万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309,120股相应减少。
债权人申报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故需通知债权人。公告明确,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材料要求
债权申报具体安排
公告强调,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后续将根据债权人申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进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减少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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