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午报)
转自:劳动午报
“充值时觉得优惠,回家一想就后悔”——您是否也有过类似的预付消费经历?近日,丰台区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落实“丰铃行动”,为李女士追回了全部款项。
原来,李女士在一家美容院一次性充值了7万元后,因家人建议和个人考虑,不久便萌生了退款的念头。美容院认为,自己是正常经营,服务随时可以提供,是顾客自己反悔,没有理由退款。李女士拨打了市民热线投诉并要求退款。
工作人员分别倾听双方诉求后,疏导对立情绪。向商家详细解读《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其中有关于“七日冷静期”的条款,同时也向消费者提示,维权并非单纯的情感诉求,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与普法,这笔7万元的预付费全额退还消费者。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面前,保持绝对理性,警惕“大额优惠”陷阱;善用“七日冷静期”,勇敢说不;白纸黑字签合同,细节务必抠清楚;证据链要保存好,依法维权有渠道。同时提示经营者:诚信经营是根本。主动向消费者提示“七日冷静期”等重要条款,不仅是守法要求,更是建立长期信任、赢得口碑的聪明之举。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徐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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