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关注框架协议采购】
全程线上提效能 全域联动树标杆
——江苏省框架协议政府采购工作综述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以往政府采购实践中,“小额零星、多频次”采购项目(如计算机、空调机、网络接入服务、财产保险服务等),通常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模式,项目实施缺乏系统的制度法规支撑, 由此产生一系列如以资格入围方式选定供应商造成市场分割、影响公平竞争,设置政府采购专供产品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设备采购主机低价入围、后续耗材价格远超市场价格等问题。为贯彻落实《方案》要求,进一步促进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和规范有机统一,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江苏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立足“全程在线 全省联动”理念,率先在全国探索框架协议采购新模式,有效控制采购价格、强化竞争程度、提升采购效率、增强采购便利性,充分发挥框架协议采购规模效应,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主要做法
中心作为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主征集人,牢牢把握“争当表率、争作示范、走在前列”总要求,先行先试,第一时间组织全员学习讨论,吃透《办法》精神,成立项目小组,研究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内框架协议采购操作办法,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新模式。
一是多方调研论证,保障框架协议采购成功实施。中心第一时间落实《办法》要求。以台式计算机项目为例,中心早在2022年4月即启动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为科学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中心细分不同等次、规格或者标准的采购需求,合理设置采购包,扎实开展市场需求调查,收集各品牌产品信息、技术参数,研究各品牌产品的共性和差异,广泛征集各潜在供应商意见,分类细化设置采购需求。同时,按照省级及各地市资产配置标准,结合以往协议供货价格及网上商城成交数据,合理确定各分包最高限价。作为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心根据全省各级资产配置标准及不同的使用场景,综合考虑各产品的处理器技术路线和自主产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和历年采购量,动态调整分包设置和采购最高限价,设置不同档次的产品以充分满足各级采购人的使用需要。此外,中心通过召开采购人座谈会、供应商座谈会,充分听取各相关方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步听取全省13个地市的意见建议,最后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吸收借鉴各方建议,完善采购方案,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确保在满足全省各级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同时,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为框架协议采购成功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执行价格管控,促进框架协议采购充分竞争。为解决以往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采用资格入围或综合评审打分入围,价格不设限、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心着力建立核心竞争机制,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合理设置每个分包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采用“价格优先法”和“淘汰率”双重机制,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有效保障了框架协议产品的价格管控,实现了各品牌产品之间的充分竞争。如台式计算机项目设置95个分包,67个品牌产品入围,入围价格较之前协议供货价格有较大降幅并且低于京东等主流电商价格。另外,针对打印机等设备耗材费用过高问题,中心强调主设备与耗材价格全盘考虑,专门在框架协议征集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3年期限内专用耗材进行单独报价,耗材与设备价格分各占50%,有效保障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价格管控。
三是立足智能化采购,实现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为积极贯彻落实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要求,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中心系统梳理《办法》各项要求,将第一阶段征集流程、第二阶段采购环节、管理功能等融入电子化采购系统,有效结合公开招标电子化采购系统功能及京东网上商城采购模式,早在2022年7月即完成了“苏采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开发部署工作,在全国率先成功实施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框架协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针对货物、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特点的不同,以及各类别项目的实际需求,中心不断拓展系统功能,以满足各类框架协议采购的个性化需求。目前,系统不仅实现各类框架协议项目第一阶段采购委托、项目立项、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文件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告、合同签订、入围产品上架全流程电子化,还实现了第二阶段采购人采购计划申报、预算批复、供应商和产品选择、签订合同、付款、履约管理、政策落实等全流程电子化。
四是实行全省联动,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基础。作为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中心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要求,聚焦全省统一大市场建设,将计算机、空调机、网络接入服务、财产保险服务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实行全省联动,在充分征求并听取各地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采购成果省、市、县三级共享,进一步扩大市场范围,有效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促进市场的良性循环和优质发展,为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取得成效
4年多来,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规定要求,集中力量有序实施,不断优化电子化采购系统,实现采购全过程留痕、封闭式管理,在更加规范透明的同时,大幅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人、供应商的满意度。中心相关经验做法也吸引了广西、河南、新疆、宁波等省市集采机构前来调研交流,计算机征集文件等也被多地借鉴使用。
截至发稿,中心完成了24个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采购金额116987.8573万元,总订单数49808笔,为江苏省、市、县、乡村四级9848家采购人提供服务。电子化采购系统目前上架商品(服务)8242个,入围品牌(服务商)2489个,代理商27978家。
成果特色
——入围产品价格降低,节约了财政资金。在框架协议采购实施过程中,中心积极落实《办法》明确的“价格优先”要求,将“价格竞争”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如计算机等产品有明确的采购标准,采用价格竞争既保障了基本功能和质量,也有效控制了高价问题。除新能源车外,中心完成的24个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全部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有效实现了充分的价格竞争。如在最新一期的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在设置最高限价不高于往期框架协议采购价格及电商平台价格的基础上和2026年上半年计算机内存、外存国际价格大幅上涨的前提下,95个分包入围价格平均降幅仍达到近5%,节约财政资金效果明显。
——小额零星采购实现数字化、便利化。在江苏省财政厅的大力指导推动下,中心率先在全国实现“苏采云”系统开发部署工作,在全国率先成功实施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框架协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苏采云”系统建设立足数字化、智能化目标,形成闭环数智采购,将框架协议采购规则流程、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范与系统有机融合,实现规范智能管控,从供应商第一阶段投标入围到采购人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签订全程在线、全程留痕,不见面操作。同时,提供丰富的数据查询分析比对功能,所有历史成交信息、价格系统公示,方便采购人、供应商进行数据比对,实现数据可视化、采购智能化。
——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全省采购人、供应商共用一个“苏采云”系统,供应商一把CA即可参与全省所有采购项目,统一平台、统一模式、统一CA,有效形成全省统一的框架协议政府采购体系。对于供应商来说,全省联动采购模式减少重复参与投标,投标一次即可不受地域限制参与江苏省政府采购项目,破除了市场壁垒,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提升供应商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大大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江苏模式”。
优化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前”重大任务和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江苏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工作质效,下一步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担负起框架协议采购履约管理职责,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智能化转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着力加强框架协议采购履约管理。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中心除做好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外,还应严格落实《办法》赋予的框架协议履约管理职能,确保采购结果有效落地。首先,要系统梳理履约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专人做好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审核,以及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其次,根据《办法》规定的职责内容,制定履约管理制度规范,明确具体工作内容,针对“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等有关职责进行细化,形成履约管理用户评价反馈、供应商“好差评”机制,针对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形成各地市服务跟踪问效机制等,为良好履约提供制度保障。最后,通过完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履约管理职能嵌入系统流程,对成交供应商情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在线公开,完善用户在线反馈和评价功能,通过电子化系统促进履约情况智能化管理,不断提升履约管理质效。
二是建立健全框架协议采购制度规则体系。针对目前框架协议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中心配合监管部门进一步厘清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集采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的责任权利,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制度规则,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反馈制度,促进框架协议采购活动规范、廉洁、高效。针对全省联动采购项目,明确省市一体联动管理制度,各地市的职责权限,畅通意见反馈及处理机制,确保依法依规管理,又能最大化方便各级采购人及供应商,实现全省框架协议采购一体化管理。
三是全力构建全省统一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目标要求,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服务,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要持续完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功能,减少材料提交,简化流程环节,优化表单格式,提升各方采购主体操作便捷性,拓展履约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节约资源和采购成本方面的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要配合监管部门推动“苏采云”系统的全省推广和使用,统一政府采购基本流程、文件范本和规范标准,避免“一个地区一个样”,努力配合监管部门实现“一行业一系统”,为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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