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此外,针对“过度抱团”等问题,《风格指引》还强调,对于严重偏离投资方向、投资集中度过高、集中投向投资方向中的单一细分行业或领域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力度,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做差异化管理。
规范基金投资行为的同时,基金销售端的制度建设也在同步推进。作为公募销售的“行为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可承受的损失,严格履行投资者风险偏好及承受能力识别、基金风险特征匹配等适当性义务,将适当的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等。针对“高龄”投资者,细则还作出了特殊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向六十五周岁以上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基金的,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更为审慎的销售流程,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或增加回访比例和频次等。
除投资端和销售端外,公募与私募业务之间的风险隔离也是此次规范的重点。中基协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中指出,公募基金经理不得兼任非中长期资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投资经理,要求基金管理人不得聘任公募基金经理兼任非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等中长期资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针对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禁止兼任人员投资本人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新增兼任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投资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要求,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对兼任人员的考核不得直接与其管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浮动管理费或超额业绩报酬挂钩。
此外,公募基金可持续投资也迎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持续投资策略应用指引(试行)》对主要应用可持续投资策略的基金进行了划定,强调主要应用可持续投资策略的基金,应当设定体现可持续投资策略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鼓励定期披露可持续投资评价标准构建、可持续投资策略应用情况等信息。
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规范持续完善,行业生态正加速迈向“精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在6月初举行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当前公募基金改革迎来了“棋至中盘”的关键节点,行业声誉有所回升,必须要毫不放松、再接再厉,持续巩固拓展改革发展成果。要强化利益绑定,在公司治理、产品发行、投资运作、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落实好监管新规和改革要求,提升投资运作稳健性,增强逆周期思维,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可持续的中长期收益,坚决遏制赌押赛道、风格漂移、高位发行等顽疾,更不能回到“冲规模、赚快钱”的老路上去。
田利辉表示,一系列新规平稳落地后,公募行业生态有望呈现三大变化:一是产品定位更加清晰,“基金盲盒”现象消退;二是投资行为更加规范,长期价值投资成为主流;三是投资者保护更加有力,通过透明化约束降低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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