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5日,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28)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5:00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76,047,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014%。其中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27人,代表股份4,172,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2%。公司在任董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5人全部出席,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上,独立董事谭旭明先生、刘斌先生进行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8项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议案名称 | 同意股数 | 同意率 | 反对股数 | 反对率 | 弃权股数 | 弃权率 |
|---|---|---|---|---|---|---|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6,046,751 | 99.9986% | 1,000 | 0.0013% | 100 | 0.0001% |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6,046,751 | 99.9986% | 1,000 | 0.0013% | 100 | 0.0001% |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 76,046,751 | 99.9986% | 1,000 | 0.0013% | 100 | 0.0001% |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6,046,751 | 99.9986% | 1,000 | 0.0013% | 100 | 0.0001% |
|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6,045,951 | 99.9975% | 1,800 | 0.0024% | 100 | 0.0001% |
|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046,750 | 99.8950% | 1,000 | 0.0954% | 100 | 0.0095% |
| 《关于修订〈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6,046,751 | 99.9986% | 1,000 | 0.0013% | 100 | 0.0001% |
|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6,046,751 | 99.9986% | 1,000 | 0.0013% | 100 | 0.0001% |
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文化先生、罗少春女士、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睿鑫先生、李小翠女士回避表决。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谢浩然、贺晴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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