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及公司董事会秘书沈伟东于2026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信息披露行为存在不规范、不准确问题,相关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
监管函显示,2026年2月2日,滨江集团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情况”的提问时,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准确。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的规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沈伟东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监管函中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监管函的具体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监管函编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69号 |
| 涉及主体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伟东 |
| 违规事项 | 2026年2月2日在互动易平台回复“被执行人情况”提问时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准确 |
| 下发日期 | 2026年5月15日 |
| 发函单位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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