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您更清晰地理解社保费征缴政策、熟悉申报缴纳流程、掌握操作要领,我们特此推出“社保缴费指南”系列内容,系统梳理常见社保费申报缴纳问题,为您提供准确、实用、及时的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
单位已经申报并缴纳社保费
仍收到“有未缴纳费款”短信提醒
这是为什么呢?
该如何处理呢?

别担心
看这篇就够了
情形一

未申报所有缴费项目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社保费业务】-【社保业务】-【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查看单位是否已申报所有缴费项目。


2.若存在未缴费项目,需根据提示信息,核对缴费人员信息,确保无误后,点击【确定】。

3.进入申报数据页面,勾选所有项目,点击【申报】并缴费。


情形二

申报后未及时缴款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社保费业务】-【社保业务】-【单位社会保险费扣款】,查看单位是否已完成缴费。


2.勾选所有待缴项目,按需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情形三

已办理银行端查询缴费,
但缴费未成功
1.查询缴费状态,请依次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待申报缴费情况查询】,系统将生成缴费情况查询信息。



2.如需作废银行端缴费凭证,请依次点击【社保费业务】-【社保业务】-【社保费作废银行端缴费凭证】。


3.点击【查询】,系统将查询出待作废的银行端缴款凭证税票信息。

4.依次勾选项目,点击【作废】,作废成功后,将自动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完成作废后,可按情形二的操作流程,进入【单位社会保险费扣款】,重新缴费即可。


如果已完成上述操作,确认申报和缴款操作无误后,但仍然收到待缴数据提醒,有可能是系统数据正在传输中,请耐心等候待缴数据更新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