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财经资讯报道)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75,证券简称:东方电气)今日发布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包括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山东冠县陆上风电试验示范项目投资等多项重要议案。
公告显示,东方电气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现场出席5人,委托出席2人。会议由董事长罗乾宜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的重点议案包括:
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获通过
董事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为公司新一年度的经营发展规划了清晰的财务框架。
拟投资22.6亿元建设山东冠县风电项目
会议批准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风电")投资建设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陆上风电试验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26,041万元(约22.6亿元),东方风电将对项目公司增资4.43亿元。此项目已通过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进一步深化。
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并发布执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
| 公司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东方风电投资建设山东冠县陆上风电试验示范项目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东方电气表示,上述决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新能源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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