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指南
助您安心欢聚
春节余温未散,元宵佳节将至,亲朋好友聚餐依然频繁,酒水消费仍处高峰。鉴于我州部分地区存在饮用散装白酒、自制泡酒的传统,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以下安全提示:
“选购酒品需谨慎,认准正规来源
无论选购散装白酒还是预包装酒,认准正规来源、索要购买票据,是保障安全的第一步。特别要注意避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三无”产品以及成分不清的自制白酒。
“餐饮单位严把关,确保安全无忧
各餐饮单位、食堂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或自制泡酒。自制自饮的泡酒严禁放置在营业场所,以防误售误饮。店内醒目位置应设置“自带酒水,请注意饮用安全”等温馨提示,提醒顾客防范风险。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务必做到与食品和散装白酒彻底隔离,包装物上须有明显“有毒燃料”“严禁饮用”等警示标识,并通过添加颜色加以区分,坚决杜绝误饮事故。
“家庭药酒须小心,分开存放保平安
部分家庭习惯使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浸泡外用药酒,此类药酒仅限外用,严禁口服。请务必与食用酒水分开存放,并在容器上粘贴醒目标签,避免误拿误饮。一旦发现有人误饮,应立即催吐并尽快送医救治。
“严禁未成年人饮酒,共筑健康成长防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餐饮服务场所不得提供酒类饮品供未成年人饮用。各餐饮单位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并主动询问、坚决劝阻;家长和监护人要以身作则,不在未成年人面前饮酒,并明确告知饮酒对青少年身心发育的危害。守护未成年人远离酒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
“倡导文明饮酒文化,共度平安佳节
我们倡导理性饮酒文化,不劝酒、不贪杯,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饮用并及时就医。平安是福,健康是本,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愿与全体市民携手,共创和谐美好的节日氛围,祝愿大家阖家安康,岁岁皆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