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对诸葛亮提出的自取一词,可能在许多人眼中会有不同的解读。但在这里,所谓的自取并不是让诸葛亮自立为皇帝,而是希望他能够行使一种类似于西汉霍光的权力,具备废立皇帝的权利。我们有必要对这一点进行更加深入的剖析。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传统中,皇帝和臣子之间的等级制度非常严格,理论上,皇帝拥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臣子则必须无条件服从,做出所有决策。然而,中华文明并不像印度的种姓制度或西方的宗教政治体系那样极为严格。相反,它一直保持着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即便是在面对至高无上的皇权时,这种灵活性依然存在。
因此,在这个背景下,刘备说的自取就不止是一种简单的期待,它可以有更多的解读层次。我们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刘备的自取实际上是赋予了诸葛亮一种监督皇权、维护国家命运的机会,让他有权决定是否废除刘禅。如果刘禅无法担负起领导蜀汉的责任,诸葛亮可以做出改变,确保蜀汉政权的延续。这种延续并非单纯地让诸葛亮自己成为皇帝,而是赋予他极高的政治权力,在刘禅的治理能力不足时,找到一条更有利于蜀汉生存的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刘备并非只有刘禅一个儿子,他还有两个其他的儿子——刘永和刘理。因此,若刘禅无法胜任皇帝职责,或者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政权并非没有其他可选的继承人。这也与历史上一些著名人物相似,如西汉的霍光、商代的伊尹,他们曾行使过废立皇帝的权力,虽然这些人并不是篡位者,而是确实具备治理能力的贤臣。在这个层面上,刘备赋予诸葛亮的自取权力,从法理上来看,完全是合理且合法的。 而这一点也恰恰展示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灵活性。它有助于国家的发展和完善,也可能推动国家在动荡中保持稳健。这并非是阴谋论的产物,也不是对历史事件的片面解读。我们不能仅仅用现代的眼光去分析古代的政治局势,更不能用一些当下的思维模式去评价古人。实际上,生活在乱世中的那些古代人物,对时代的理解和人性的把握,比我们现代人更为深刻,因此,刘备赋予诸葛亮的权力,实际上是他在极度动荡的环境下作出的一个审慎决定。 而诸葛亮最终没有行使刘备赋予他的自取之权,也恰恰反映了他对刘禅的认可。尽管刘禅的能力在历史上备受质疑,但诸葛亮依然认为他有一定的才干,能够继续执掌蜀汉的政权。诸葛亮的选择,体现了他对刘备遗志的尊重,同时也显示了他在复杂局势下的智慧与决断。这种信任和感情的深度,远比现代人简单的评判来得更加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