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十堰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十堰农商行”)红卫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5万元,两名责任人陆海生、刘爱国被警告。
天眼查网站显示,湖北十堰农商行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4.2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江波,业务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代理政府债券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至2025年,湖北十堰农商行多次被罚,处罚事由包括占压财政存款、漏报、错报有关统计表数据、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等。此外,该行存在两条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十堰振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十堰聚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被股权数额超3000万元。